【專班開班計畫附件】本校現有一數位碩專班,每門課程皆已通過課程認證,請教於開班計畫附件7「專班課程審查自評表」中,是否可無須再填寫4項規範11項指標,以簡化流程? 發佈日期:2022-01-25 如申請審查之專班課程為「課程名稱、授課師資相同之前提,為通過認證且在5年效期內(以專班開設學年為基準)」,請於認證網線上填報資料時,選擇通過認證之年度梯次,並檢具附件7「專班課程審查自評表」,提供自評表及相關佐證資料,經形式要件審核通過後,得不進行委員實質審查,得列入通過審查之專班課程學分數計算。 回上頁